一、什么是家庭暴力?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amp;lt;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amp;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一条:《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二、遭遇家庭暴力,我们应如何从法律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答:第一,受害人有权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提出劝阻、调解请求。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第二,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三条第三款: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三、男方实施家暴,女方可以提出
离婚吗? 答:可以。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四、男方实施家暴,女方离婚时可以得到赔偿吗? 答:可以。男方实施家暴,女方可以获得
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