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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16年3月新新员工入职企业,刚开始交商业保险,现在是2017年9月,我今年应当享有多少天带薪年休假该享有多少天带薪年休假?自己16年3月新新员工入职企业,刚开始交商业保险,现在是2017年9月,我想问一下我今年应当享有多少天带薪年休假。

2020-05-20 15:09: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以员工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由劳动部门进行调节;在调节不成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裁决。员工可拨打12333针对投诉相关事务进行咨询。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享受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的权利,我国劳动法中有明确规定,国务院也专门制定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予以规范,如果单位不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可以向县级以上劳动人事社会部门部门投诉,要求单位限期改正,如果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人事社会人口保障部门聊了责令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同时,劳动者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方式解决。
  • 严格来讲,必须购买五险一金,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公积金。
    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计算如下所示: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12%;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公积金:个人
    3.5%,单位
    3.5%。
    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
    工资为6000元每月,那么其需要交纳的保费为:
    医疗保险:6000*2%=120元,单位6000*8%=480元;
    养老保险:6000*8%=480元,单位6000*12%=720元; 450
    失业保险:6000*1%=60元,单位6000*2%=120元;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6000*1%=60元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6000*1%=60元
    公积金:6000*
    3.5%=210元,6000*
    3.5%=210元。
    因此个人总计为:870元,单位总计为:1650元。
    计算的数据可能会与实际的有出入,但计算的方式是这样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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