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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2020-05-18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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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花税的认定,它主要是指以经济活动中所签订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或者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那么企业合并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企业合并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企业合并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二、企业合并涉及到那些税收

  企业合并涉及到的税种:

  1、契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其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2、印花税。以合并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3、企业所得税。一般税务处理: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公允价值确定;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

  4、增值税。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法律依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企业合并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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