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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复核后什么时候执行

2018-06-11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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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级人民法院是可以判处被告人死刑的,被判处死刑的,需要启动死刑复核程序,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复核。那么,死刑复核后什么时候执行呢?今天,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五十一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第二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相关知识:死刑复核的范围

  (一)审查、核实原审法院判处死刑的案件事实。这一工作是核心的内容,主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

  1、被告人的年龄,有无责任能力,是否正在怀孕的妇女;

  2、原审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3、犯罪情节、后果以及危害程度;

  4、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必须判处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

  5、有无法定、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6、其它应当审查的情况。

  (二)制作复核审理报告。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案件的由来和审理过程;

  2、被告人和被害人的情况;

  3、案件的侦破情况;

  4、原审判决要点和控辩双方意见;

  5、对事实和证据复核后的分析与认定;

  6、合议庭评议一件、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意见;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了关于死刑复核执行的内容,一般需要在7日内执行,如果在执行过程中,有特殊情况的,需要暂停执行,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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