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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执行判决的程序有什么?

2023-02-01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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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刑执行判决的程序有,死刑前可家属会见,交付执行通知检察院临场监督,执行人员对罪犯验明正身,核对信息,公告执行死刑信息,执行死亡,确认死亡,制作笔录,上报最高院。

死刑执行判决的程序有什么?,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由谁定

  一、死刑执行判决的程序有什么?

  死刑执行判决的程序有: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

  5.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二、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由谁定

  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定,找法网提醒您,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三、死刑有什么执行方式

  死刑的执行方式,有枪决或者注射等方式。死刑应当由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七日以内交付执行。并且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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