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咨询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已经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一年多,(20个月),现在公司破产了,但我已经和公司谈过辞职,公司已经同意了我的辞职,但还没到期,公司对我说完,我要问我的口头辞职可以后悔,我听说公司会给我一点赔偿,但能依法律行事,谢谢谢谢了。

2020-06-25 14:46: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破产,是指对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由债权人或者由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公司破产成立的条件有两层意义:
    一、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指公司在经营中陷入困境,不能偿还债务或者不能继续偿还债务。
    偿还的能力表现于:
    1)公司的负债超过公司的资产,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
    2)是指公司的负债虽然未超过公司的资产,但由于种种原因,公司无力调动资产还债;
    二、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不管是主观还是客观因素造成的,公司已无能力偿还已到期应依法偿还债务的情形。
    公司出现上述情况,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
    企业经人民法院批准宣告破产,进入破产程序。
  • 您好,是应该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公司倒闭了也应该支付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