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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阴阳合同属违法行为吗

2018-06-07 16: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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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违反税收相关法律,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是大家经常谈论的几种严重税收违法行为。但是通过阴阳合同的隐秘方式进行逃税、漏税的行为,大概我们都听到但不了解。那么,签订阴阳合同违法行为吗?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签订阴阳合同属违法行为吗

  “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阴合同”显示买卖双方真实的成交价格,而“阳合同”则根据使用需要有所不同,一种是虚高的房价合同交给银行,以申请更多按揭贷款;另一种是填低房价的合同交给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以便少交税。

  实际交易中,买卖双方为达到避税或其他目的,向有关部门登记时用一张合同,通过少报价格或少报面积的方式,降低买卖合同标的,报低价格少纳税,称为“阳合同”;卖家与买家另签一份合同,作为实际支付交易金额的合约并实际履行,称为“阴合同”。

  “阴阳合同”属违法行为。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都表明订立“阴阳合同”是一种逃税的违法行为,税务机关一旦发现,可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对双方偷逃税款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交易双方的行为如触犯《刑法》,有可能构成偷税罪。

  根据刑法第201条明确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上所述,在我国签订阴阳合同是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具体的要根据逃税、漏税、避税的金额判断。如果仅仅是小额的逃税行为,可能处以行政处罚,缴纳罚金。但是如果逃税的数额巨大,可能被认定为逃税罪,处以刑罚。但是根据刑法关于逃税罪的立法目的来看,并不是以惩戒逃税者为主,而是为了保证经济市场的秩序,所以一般缴纳行政处罚罚金可以不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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