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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一般纳税人分公司也是吗

2021-06-01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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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纳税人是有相关的认定标准的,只有符合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才能够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认定。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母公司一般纳税人分公司也是吗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母公司一般纳税人分公司也是吗

  总公司时一般纳税人,分公司可以是小规模纳税人或者一般纳税人,二者并无影响,因此是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公司总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应汇总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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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纳税申报期限

  纳税申报期限是根据各个税种的特点确定的,各个税种的纳税期限因其征收对象、计税环节的不同而不尽相同,同一税种也可以因为纳税人的经营情况不同、财务会计核算不同、应纳税额大小不等,申报期限也不一样,可以分为按期申报纳税和按次申报纳税。按期纳税申报,是以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的一定期间为纳税申报期限,不能按期纳税申报的,实行按次申报纳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如遇国家法定的公休假日,可以顺延。公休假日指元旦、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以及双休日。

  三、纳税申报材料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的情况相应报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1、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3、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5、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6、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应退税项目及税额、应减免税项目及税额,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延期缴纳税款、欠税、滞纳金等;

  7、扣缴义务人办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时,应当如实填写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并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合法凭证以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8、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母公司一般纳税人分公司也是吗的相关内容,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是有一般纳税人缴纳税务的规定的。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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