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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变更如何处理劳动合同

2018-06-08 17:07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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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如今,公司的设立是越来越多,公司名称也是各种各样,但有些小伙伴心中就有疑问,公司在和自己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公司名称变了,那么公司名称变更之后劳动合同如何处理?还具有法律效力吗?针对这个问题,下面就由找法网下边为您详细介绍。

  一、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公司名称变更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1、公司名称变更后,变更名称前的合同(包括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不需 要双方合同再进行相应变更。

  2、因为公司名称变更前后的两个公司实际是同一公司,即同一法律主体, 故该合同对变更后的公司仍有法律效力。若发生争议,双方提供公司名称变更证 明(一般工商局都有变更备案记录),证明变更前后公司是同一个公司即可保护 自身权益。

  3、如果合作方或者劳动者要求给予证明的,可以向对方出示公司名称变更 函或者公司内容对员工出示变更通知, 需加盖变更前后公章确认; 或者重新签署, 重新签署新合同之前,建议公司不要将原合同过早销毁,以免对方不再合作,变 更方的权益就不再受法律保护。

  三、劳动合同的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3.劳动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性。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总的来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由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中的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内容发生了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从形式上变更劳动合同。但是,即使没有从形式上变更劳动合同,也并不影响原劳动合同的效力。关于这一点,《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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