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咨询

你好,我们公司收购了一家公司。4月,他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告诉我,他们公司没有必要转让。9月,他们的法定代表人始终同意转让,这并不意味着股东不同意。当最关键的签署时间到来时,股东们不同意。现在公司程序已经走了一部分。请我们恢复,并告诉我们如果我们不恢复。请问我我们为此事承担了多少责任

公司并购
2020-09-24 17:08:1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股权转让过程中,股东不同意转让的,可以自己进行购买,若不进行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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