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物业违章在屋顶上建房,业主拒绝支付物业费,现在更换物业,收到律师函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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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业主占公共区域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当事人可以找小区物业,通过物业出面找到相应的业主,劝说他们停止侵占公共区域;也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协调;或者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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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向物业提起违约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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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函写作是基本的律师业务内容,更是文书写作基本功之一。律师函多见于提醒对方及时履行
合同、警告违约后果等方面,往往发生在诉讼的前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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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