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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转让需要的材料

2019-12-12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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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用新型专利在申请的时候是通过国家机关申请、审核的,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在转让实用新型专利的时候同样需要申请转让,转让需要资料。那么,需要什么样材料?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实用新型专利转让需要的材料

  一、实用新型专利转让需要的材料

  1、著录事项变更申报书。

  2、转让合同或者转让合同的公证书。

  3、解聘代理机构的声明。

  二、专利转让的手续

  专利权也是一种财产权。根据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都可以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需履行的手续:

  (1)我国个人或单位(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向外国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批准;

  (2)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人要与受让人共同签署一份书面的、符合专利法及有关法律的“转让合同”;

  (3)必须到专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认定、登记手续;

  (4)应向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提交“转让合同”和“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缴纳费用。国家专利管理机关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后,此项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才正式生效。

  签订专利转让合同注意事项

  一、专利转让人是否真的有专利所有权

  转让专利应符合《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转让人必须具有该专利的所有权,如果专利属企业所有,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如果向外国人(或向国外)转让专利,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签订了专利转让合同,合同必须经专利局登记并公告后才生效,一旦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到受让人。

  二、受让人转让专利的目的

  受让人必须是为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而获取专利,而不是为垄断技术而获取专利。

  三、专利转让合同的内容

  专利让与人要保证受让人获得技术知识,《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予从应当按照约定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四、合同只能在专利权有效期内有效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能在专利权的存续期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届满或者在专利被宣告无效,专利权人不得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五、转让专利后不得收取费用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不得许可与让与人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约定的费用。

  以上就是实用新型专利转让的材料,最最重要的是转让双方签订的合法有效的转让协议,在签订转让协议的时候,应当注意违约责任的问题,希望您可以顺利的转让自己的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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