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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责任认定

2018-06-08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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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是属于专利权中的一种,专利法中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和技术水平要求较发明专利低,但实用价值大,在这个意义上,实用新型有时会被人们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责任认定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 第一款 的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审查权利人主张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包含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同或者等同的技术特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比,缺少权利要求记载的一个以上的技术特征,或者有一个以上技术特征不相同也不等同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本案中,法官经过拍照与实物对比,确定被告产品技术特征已全部落入原告专利权利要求的范围。 三、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或者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维持专利权的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

  实用新型专利是三种专利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中的一种,对于实用新型专利受到侵害人们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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