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转预售行为是否合法要分情况。如交完了税费,预售房未实际交付的,合同有效。如果未缴清税费转让的,合同无效等。商品房预售合同应注意,不要贸然交付定金,明确约定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明确约定房屋质量等。
商品房转预售行为是否合法需要区别两种情况:
1.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并办理有关登记或交易手续,缴清税费后,预售房尚未实际交付之前,预购人将其预购的商品房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符合当地有关法规、政策, 没有违法行为的,可认定转预售合同有效;如预购人在前一预售行为尚未办理有关登记或交易手续、缴清税费时,即将其预购房转预售的,应认定转预售合同无效。
2.预售商品房合同订立后,预购人尚未取得房屋产权之前,预售人未与预购方协商,又将该房预售给第三方的,应认定后一预售合同无效;如第三方是善意购买,并已取得房屋产权的,也可认定后一合同有效,但预售方应对前一合同的预购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商品房预售合同应注意的事项有:
1.不要贸然交付定金。
2.仔细审查关于房屋面积的约定。
3.明确关于房屋质量的约定。
4.价格要明确具体的写在合同里。
5.关于违约的责任要明确。
6.关于交房时间要明确并明确延期交房的处理。
7.明确约定房产证的办理期限。
找法网提醒您,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是:
1.已经交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主要为了确保预售商品房用地合法。
2.已经取得了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主要为了确保商品房预售规划手续合法。
3.投入建设的资金,按照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已经达到了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了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这是商品房预售的关键条件,也是预售商品房区别于现售商品房的主要条件。
4.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