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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汇票丢了咋办

2022-04-06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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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它主要是指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一种票据。那么,承兑汇票丢了咋办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承兑汇票丢了咋办

  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丢失,有三种补救方法: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

  挂失止付,是一种临时措施,已经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丢失,可以去承兑挂失止付手续,通知承兑银行暂停支付汇票款项。(没有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允许挂失止付)。

  由于挂失止付只是一种暂时的措施,挂失止付的效力只有12天,挂失12天后止付程序自动失效,所以失票人应该及时去法院进行公示催告,或提起普通诉讼,由法院下达法律文书,通知银行停止支付汇票款。(关于公示催告和普通诉讼的程序,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相关章节)。

  以下是我国票据法规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十五条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

  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支付结算办法》:

  第四十八条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

  未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不得挂失止付。

  第五十条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后,查明挂失票据确未付款时,应立即暂停支付。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日起,持票人提示付款并依法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承担责任。

承兑汇票丢了咋办

  二、承兑汇票的操作流程

  (一)申请条件:

  1、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持有经年审有效地营业执照,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在信用社开立结算账户(原则上要求开立基本结算账户),并有两年以上的结算业务往来。

  3、承兑申请人与汇票收款人之间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关系。

  4、与信用社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5、资信良好,具有支付票款的可靠资金来源和能力。

  6、必须在我社存有不低于汇票票面金额50%的保证金,并实行专户管理。同时,就敞口风险金额(即汇票金额剔除保证金后的余额)提供信用社同意接受的担保。

  (二)办理要求:

  1、最低保证金缴存不低于50%;

  2、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最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3、单笔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全额保证金除外);

  4、出票人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5、按银行承兑汇票金额的5‰向出票人一次性收取承兑手续费;

  6、银行承兑汇票由县级联社依照短期贷款单笔、单户余额权限统一审批。超过权限的,向办事处或省联社报备;

  三、银行承兑汇票逾期了怎么办

  票据托收一旦形成逾期,可以采取的救济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友好协商

  协商得法是最佳的解决方式,但在种种因素的作用下如协商而未决,则会造成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二)追索前手

  在票据贴现,转贴现中如与承担人(行)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依《票据法》和合同约定及时向前手追索损失,这是银行维权较好的手段之一。

  (三)诉讼

  在前述方法均无效的情况下,诉讼将是银行的最终选择。大多数的票据交易是非清晰,权利方胜诉的概率较高。诉讼的证据准备将是能否胜诉的关键。

  (四)其他方式

  票据交易中,当事人一方有银行参与其中的,这在转帖先业务中表现尤为突出,还可以采取如下方式:

  1、向违约银行的上级反映,请求协助解决。

  2、想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反映,请求协调解决。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承兑汇票丢了咋办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银行承兑票据丢失一般要经过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和向法院申请除权判决两个程序才能最后取得票据权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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