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它主要是指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一种票据。那么,承兑汇票遗失如何处理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建议先挂失,然后马上到法院启动“公示催告程序”。
(一)申请条件:
1、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持有经年审有效地营业执照,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在信用社开立结算账户(原则上要求开立基本结算账户),并有两年以上的结算业务往来。
3、承兑申请人与汇票收款人之间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关系。
4、与信用社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5、资信良好,具有支付票款的可靠资金来源和能力。
6、必须在我社存有不低于汇票票面金额50%的保证金,并实行专户管理。同时,就敞口风险金额(即汇票金额剔除保证金后的余额)提供信用社同意接受的担保。
(二)办理要求:
1、最低保证金缴存不低于50%;
2、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最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3、单笔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全额保证金除外);
4、出票人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5、按银行承兑汇票金额的5‰向出票人一次性收取承兑手续费;
6、银行承兑汇票由县级联社依照短期贷款单笔、单户余额权限统一审批。超过权限的,向办事处或省联社报备;
票据托收一旦形成逾期,可以采取的救济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友好协商
协商得法是最佳的解决方式,但在种种因素的作用下如协商而未决,则会造成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二)追索前手
在票据贴现,转贴现中如与承担人(行)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依《票据法》和合同约定及时向前手追索损失,这是银行维权较好的手段之一。
(三)诉讼
在前述方法均无效的情况下,诉讼将是银行的最终选择。大多数的票据交易是非清晰,权利方胜诉的概率较高。诉讼的证据准备将是能否胜诉的关键。
(四)其他方式
票据交易中,当事人一方有银行参与其中的,这在转帖先业务中表现尤为突出,还可以采取如下方式:
1、向违约银行的上级反映,请求协助解决。
2、想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反映,请求协调解决。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承兑汇票遗失如何处理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银行承兑票据丢失的,一般要经过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和向法院申请除权判决两个程序才能最后取得票据权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