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咨询

自己企业员工,在施工工地工作中全过程中负伤,那时候未报工伤事故,现离负伤时间现有十个半月,能补报名工伤事故吗?假如企业不同意,我本人该怎么办,需什么原材料?

2020-09-20 18:27: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向申请工伤认定,已经超期。可咨询民事人身意外伤害赔偿是否可行。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及其经济补偿金。
  • 1严重超时;
    2应当由加班费;
    3你可以要这几年的加班费;
    4企业不同意,你可以申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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