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咨询

你好!我在公司工作的时候,右手食指最前面的开放性骨折,公司没有向我报告工作上的事故,我休息的时候请病假处理,怎么保护我的权益呢?

医疗事故纠纷
2021-01-16 11:35: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骨折休养时间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满一年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和各地规定,工伤停工留薪期,即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治疗和出院后休养期间,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根据职工伤情出具的休假证明,有用人单位按当地劳动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
    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或者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进行工伤鉴定后按照鉴定结果进行赔偿,出现骨折一般都有赔偿的。
  • 让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若单位不申请可自行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申请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主张相应的工伤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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