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咨询

你好,我的亲戚在一个建筑工地有事实劳动关系。因为工作性质,他们住在建筑工地,晚上加班。他们在一顿晚餐中在办公室吃饭,单位提供食物。也许他们和几个同事喝了酒。回到宿舍后,不幸发生了。人死了。死于急救车。我们的家人应该如何主张我们的权利?

2021-05-21 18:23: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可以先与公司协商赔偿,如协商不成,就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投诉。
    以下是你应得的赔偿:
    1.按照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必须在一个月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就要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合同中要包括试用期和转正时间,试用期不可随意延长,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定一个月试用期,两年2个月,三年以上才能定3个月至6个月试用期,但绝不能超过6个月。
    2.补缴7月至09年1月的社保。
    3.无故辞退,应赔偿员工补偿金,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算,即一个月工资。
    你可以与公司协商,看看公司能完成上面几点,自己觉得差不多了就可以了。如果去劳动局投诉,则需要出示自己的证据,如工资条、出勤记录等一些工作证明。
    去当地劳动局投诉,你可以查一下。劳动合同没有试用和正式两种之说,这两项是写在一个合同中的。物证记录肯定要,光有人证也不行啊。你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局,他会告诉你需要哪些材料。
  • 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如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 建议协商解决,加班如果与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应当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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