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咨询

你好我是一名从云南到江苏的农民工。昨天,我的家乡是2012年7月至8月我工作的工厂。我检查工资是否有误,并与厂长发生了争吵。厂长让汽车房的技工和工人殴打我的家乡,导致我家乡的一个头、腰和耳朵多处受伤,另一个乡镇的头洞多处受伤,右手掌粉碎性骨折,当地派出所和肇事者表示,他们希望成为私人,每人赔偿3000元。我的村民们不希望对方突然出现,有人摔断了一根骨头。在派出所做了李的记录后,他们说他们将在两天内看医生、拿发票并进行调解,而不会拘留当事人。现在我们要求进行损伤鉴定。可以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2-02-27 14:34: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