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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办理期限规定一览表

2019-03-13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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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时总说不要酒后驾车,这不仅是危险的做法,还有可能被行政处罚。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行政案件办理期限规定一览表是什么样的?行政处罚中有哪些强制执行措施?扰乱单位秩序行政处罚是怎样规定的?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行政案件办理期限规定一览表

  一、行政案件办理期限规定一览表

  (一)各类案件的办理、执行期限

  第一条 规划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限期拆除等行政处理决定。60日内无法作出处理决定的,经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

  其他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30日内无法作出处罚决定的,经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

  第二条 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等行政处理决定后,当事人在执法部门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执法部门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应当自法定可以实施强制执行之日起3个月内执行完毕。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执法部门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法部门依照城乡规划法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逾期不拆除又不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执法部门应当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二)立案、结案以及办案期限的计算

  第三条 执法部门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当事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在24小时内受理,进行登记,及时审查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事项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决定立案;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但经过审查发现当事人的行为不构成违法或者依法不予处罚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决定不立案;

  (2)对属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24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执法部门处理,并告知报案人;

  (3)对不属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在受理之日起5日内告知报案人或者当事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

  第四条 执法部门应当自下列情形成就之日起7日内结案:

  (1)不予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的;

  (2)作出行政处罚等处理决定,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且执法部门收到执行文书、罚款缴纳票据等执行材料的;

  (3)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且执法部门收到司法机关案件移送文书的;

  (4)其他需要结案情形的。

  第五条 案件的办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

  第六条 下列期间不计入案件办理、执行期限:

  (1)需要检验、检测、鉴定等技术手段调查取证的期间;

  (2)需要其他行政机关认定案件相关事项的期间;

  (3)听证的期间;

  (4)公告、邮寄送达文书的公告、在途期间;

  (5)中止调查或者执行至恢复调查或者执行的期间;

  (6)执法部门与当事人达成行政强制执行协议后,协议执行的期间。

  第七条 需要延长案件办理期限的,执法部门应当在办理期限届满5日以前,办理延长办案期限手续并明确延长办案的期限。

  二、行政处罚中有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1、加罚。加罚是指被处罚的当事人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时,行政机关可以在原处罚决定的基础上,增加处罚的幅度,具体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原处罚决定仍应执行。

  2、拍卖查封、扣押的财物或者划拨冻结的存款。查封,是指行政机关用封条将被处罚人的财物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扣押,是把被处罚人的财物转移至另外场所,加以扣留,防止被处罚人占有、使用和处分。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后,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履行其义务,如交纳罚款等,行政机关可以将查封、扣押的当事人的财物予以拍卖,以拍卖所得款来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公安、海关、税务等少数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权,大多数行政机关还没有强制执行权。

  三、扰乱单位秩序行政处罚

  1、 扰乱是指造成秩序的混乱,具体表现为使单位秩序的有序性变为无序性。所谓机关是指国家机关,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等;团体主要是指 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是指所有的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的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集体所有的企业、事业单位等。

  2、 根据《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一般是指多次扰乱单位秩序或者造成较大影响、较严重后果的情形。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行政处罚期限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行政案件办理期限我国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普通行政处罚案件,期限三个月,特殊情况下,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若您还有其它的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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