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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章滞纳金指的是什么

2020-05-08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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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目前对于机动车的管控还是比较严格的,最直观的就是在处理交通违章情况下,一旦发现有交通违章情况就会面临扣分和罚款的处罚,如果不处理违章情况还会面临滞纳金的增加。那么大家知道交通违章滞纳金指的是什么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一、交通违章滞纳金指的是什么

  交通违章的处罚有两种方式,一是交警开罚单,一种是电子警察拍到违章。这两种违章处罚如果未及时处理,都会产生滞纳金。而交通违章滞纳金是指超过规定的缴款期限,向缴款人征收的一种带有惩罚性质的款项,一般是按超过规定期限的天数,每天征收应缴款额一定的百分比。

交通违章滞纳金指的是什么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交通违章处理一定要车主本人去吗

  不一定非要车主本人去的,可以让开车的人自己去,但是,所有接受处罚的驾驶证,都是需要本人到场接受处罚。

  接受处罚时候,请带上违章行车的机动车行驶证和违章行车驾驶员(或者经办人)的驾驶证。通知单上一般有15天以内主动处罚的要求,这个是可以不用担心的,超过时间接受处罚不会加大处罚力度也不会增加处罚金额。

  处理所需资料如下:

  1、违章车辆行驶证原件;

  2、记分人身份证原件;

  3、记分人驾驶证原件;

  备齐以上三种资料,由记分人本人直接去车管所或交警队服务大厅拿号排队处理即可。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交通违章滞纳金指的是什么”等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交通违章滞纳金就是指超过规定的交罚款期限,从而向缴款人征收一定比例的罚款。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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