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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一般多少钱

2020-11-11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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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每一位公民都应当严格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按照计划生育生儿育女,超出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的,那么公民就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社会抚养费一般多少钱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社会抚养费一般多少钱

  对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统称当事人),根据不同情节,按照下列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对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三个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夫妻,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分别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基数的1至3倍征收。

  (二)对非婚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公民,每生育一个子女,分别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对非婚生育第三个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公民,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分别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基数的1至3倍征收。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实行收费公示,收费时向当事人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四)社会抚养费征收部门未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或者未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的。

社会抚养费一般多少钱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存在的问题

  由于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不确定性,使得有很多问题:

  第一,“1994年以后,一些地方认识到,计划生育是倡导性义务,对超计划生育不适宜给以行政处罚,因此,陆续将罚款改为了收费”即使是这样,在很多地方还是有好多强制性的。孩子还没生下来,由于和“计划生育的”顶了几句嘴,被带到了“公社”里拘留了。可能这就涉及到了我国的“人权”问题;

  第二,这些钱被收了以后弄到哪里了,是不是用在了“社会抚养”上。这可真的不是一个小数目;

  第三,为什么会由于地方上的“领导”换了以后,“社会抚养费”就跟着变了,而且是变高了。协商好了一次交清,却因为领导班子的调换而改变;

  第四,家庭收支“入不敷出”时是不是也要缴这个费用,让人感觉和“旧社会”差不多。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对象

  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

  需要指出的是,在该法出台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实践中除了对超计划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征收一定的费用,叫做“社会补偿费”,征收数额少于违法生育的公民,一般为300元至800元不等。该法出台以后,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公民,因此,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应再征收社会抚养费。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要看实际情况,如果是生育第三个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夫妻,每生多一个,则按照规定基数的1至3倍征收。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社会抚养费一般多少钱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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