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劳动法对工作时间有什么规定

2018-06-27 15:58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很多上班人士,最讨厌的事情就是加班,加班占用了他们的休息时间,同时有些单位加班还没有加班工资,很多从业人员对此是怨声载道。那么劳动法对工作时间有什么规定?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相关知识。

  一、劳动法对工作时间的规定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工人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小时,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


  关于劳动法规定的工时制度,劳动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一条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劳动法对延长工作时间报酬的规定

  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平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生产任务不足或者没有按计划完成生产任务的企业,为了突击完成任务或者突击完成临时承揽的生产任务而加班的,一般不得发放加班工资。

  职工加班加点后补休时间,由企业在保证生产(工作)正常进行的条件下及时安排,不得拖延过长,也不得随意改发加班工资。

  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以外加点,只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不发加点工资,也不准将加点工时累计发给加班工资。

  以上就是劳动法对工作时间和劳动法对加班工资的相关规定。工作时间上,劳动法是做了详细规定的,且对加班时间也是有详细规定的。周末的加班也是计算在每月的加班时间内,每月加班总时长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