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咨询

一个月,除了正常的星期一至星期五的工作外。我们的单位每周也在星期六和星期日工作,法定假期有时是加班。没有加班工资只是让我们换工作,有时是加班工作。有时更换,加班工资30元。这是合法的?如果不合法的话,如何维护他们的权利。

2020-11-20 22:07: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您好!一般周末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就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
  • 你好,按照劳动法规定,周末加班给双倍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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