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咨询

你好,我在一家中介公司签了一份为期两个月的临时工作,但因为我在工厂工作了半个月,我全身过敏,无法胜任。我说过我不会这么做的。中介公司说我应该扣除违约金。我想问,这是违反合同吗?我不能扣除违约金吗

2022-07-10 08:37: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约定违约金也是一种附条件合同,违约行为发生违约金条款就生效,反之则不生效

  • 1、合同违约金可以扣除。如果对方对违约、违约金金额等没有争议的,可以直接扣除违约金。
    2、谨慎扣除。双方对于违约金扣除等约定不明确,仅单方面认为对方违约,又无确凿证据时,扣除违约金需谨慎。
    3、不得扣除。合同对于违约金的约定不明或虽有约定但双方争议较大,且缺乏相关证据支持时,不能直接扣除对方违约金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培训服务期时,可以同时约定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