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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具有什么法律特征

2021-01-05 17:51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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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合同来说,合同有时候会存在一些无效的情况,对于无效的合同来说,无效的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对于无效的合同来说,无效的合同具备了无效合同的法律特征,往往就构成了一个无效合同,那么无效合同具有什么法律特征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无效合同具有什么法律特征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无效合同具有什么法律特征

  1.可撤销的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重大误解而使其表示出来的意思与其真实意思不符。尽管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不符合生效要件的规定,但当事人订立这些合同时可能并没有故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及公序良俗,所以在这一点上与无效合同是有区别的。

  2.必须要由撤销权人主动行使撤销权,请求撤销合同。由于可撤销合同主要涉及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而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局外人常常难以判断,即使局外人已得知一方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受到损害,然而当事人不主动提出撤销,却自愿承担损害的后果,法律也应允许这种行为有效。所以法律要将是否主张撤销的权利留给撤销权人,由其决定是否撤销合同。对此类合同的撤销问题,法院应采取不告不理的态度。如果当事人不主动提出撤销,法院不能主动地宣告合同的撤销。而无效合同因在内容上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因此对无效合同的效力的确认,不能由当事人选择。即使当事人对无效合同不主张无效,司法机关和仲裁机构也应当主动干预,宣告合同无效。

  3.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以前仍然是有效的。对于可撤销合同,撤销权人有权决定是否提出撤销。如果撤销权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撤销权,或者撤销权人仅仅要求变更合同的条款,并不要求撤销合同。在此情况下,可撤销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仍应依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合同具有可撤销的因素为由而拒不履行其合同义务。而无效合同则是当然无效的,对无效合同也不得要求当事人继续履行。

无效合同具有什么法律特征

  二、劳动合同解除应注意什么

  (一)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无需经过用人单位同意,且自其提出书面通知之日30天期满,劳动合同即正式解除。但是劳动者需要注意的是,提前30天提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必须是书面申请,同时要注意原劳动合同中是否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做了特别的约定。如果劳动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给付经济补偿金。

  此外还有几种情况:在试用期内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除了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外,其它几种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后,用人单位还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根据《劳动法》第25条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什么行为才构成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呢?首先,劳动纪律要在劳动合同中明文规定,规章制度必须是合法生效的。其次,劳动者的行为客观存在,并且是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的,例如:违反操作规程,损坏生产、经营设备,造成经济损失的,不服从用人单位正常工作调动,不服从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等。再有,就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理是按照本单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的,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无效合同具有什么法律特征的相关内容,无效合同具有的法律特征,一般来说都是跟合同的条款相关联的。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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