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咨询

二手房不做产权过户 房主能够拿来做质押嘛?

2021-05-19 09:48: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出卖人(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房屋的,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即合同应认定有效。履行出现纠纷,通常是因为卖方未按约定解押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这种情况下,如果买方起诉,有两种方案。
    方案一: 卖方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仍未按约定解押,致使买方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方可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
    方案二: 卖方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仍未履行解押义务,致使买方无法办理房屋过户, 而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过户手续的,买方要准备好资金帮卖方清偿债务解除抵押。
    如果买方不能代为清偿债务,对其要求过户的诉求,法院不支持。
    注意: 对于买家来说,需要明确的是,只有能够 正常解押,才能进行过户。
  • 有风险,即便办理抵押登记,因未过户买受人仍不是该房所有权人,并且该房一旦因出卖人其它纠纷涉讼被查封,则买受人仅可就买卖之债主张抵押优先受偿,无法实现买房目的
  • 可以向公证处了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