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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认定依据是什么

2020-12-11 17:38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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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来说,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按照相关的合同法律来确定的,对于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来说,他需要按照相关的认定依据来认定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认定依据是什么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认定依据是什么

  电子合同效力是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

  电子合同缔约用户对于订立电子合同除了有法律效力方面的要求之外,还要求签订电子合同具有方便性和易用性,即上手快、体验好。具体说来包括:

  1、数字证书的易用性

  必须支持所有种类数字证书的使用,实现即插入、即签名、即验证;

  2、电子合同文档的兼容性

  必须支持所有格式的合同文档和附件,包括office、pdf、html以及各种图片格式等;

  3、网签过程还必须具备人性化、交互化、体验化、快速化

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认定依据是什么

  二、影响电子合同生效的情况有哪些

  为合同特殊形式的电子合同的生效需具备以下几个法定条件:

  1、订约主体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亦可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对于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效力,有人从保护无过错方当事人利益的角度考虑,认为应将使用电信的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视为有行为能力人。但是,这样无疑会鼓励网络上不负责任行为的产生及泛滥,非但保护无过错方当事人的初衷不会实现,反而会损害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而且这样也与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主旨不符。因此,一方当事人缺乏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电子合同也应当确定为无效或效力待定的合同。

  2、电子意思表示真实。

  即利用资讯处理系统或者电脑为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意思表示由两个因素构成:一是内心意思之主观要件,二是此意识外部表示之客观要件。但随着科技的进步,当事人可能运用机械的或自动化的方式来为要约或承诺作出意思表示。在网络发达的今日,计算机程序或主机在其程序设计的范围内自行“意思表示”,而当事人则完全不介入意思表示的过程,此为“电子代理人”,电子代理人应独立代表个人的意思表示或接受意思表示,其所代表的个人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我国合同的缔结方式必须经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并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电子合同的要约是指表意人通过网络发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通过网络作出承诺,一般都是针对网络上发出的要约而作出的。承诺人既可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也可以点击的方式作出承诺。如果仅仅只是在网上进行谈判,而在网下通过面对面的签约或以电话电报等方式作出承诺,则仍然属于一般合同订立中的承诺,而不是在订立电子合同中所作出的承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认定依据是什么的相关内容,电子合同的签订是按照相关的签订的条件来签订的。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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