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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制作电子合同范本

2021-03-31 17:04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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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是肯定需要与其他企业进行合作的,如果有产品需要委托其他企业进行代理制作,则需要与对方签订代理制作合同,现在互联网非常发达,也可以签订电子合同,那么,代理制作电子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代理制作电子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1、委托制作项目及报价: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价格总额之50%(万 仟 佰元整),余款50%于交货当日付清,如需要乙方开具发票的,需支付总额6%的税款。

  3、交货方式:

  在确认设计稿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交货,或安装完毕。

  4、交货地点

  委托方北京地址,委托方承担运费,货品风险自交货时或按照委托方要求安装完毕后转移,并支付合同50%尾款。

代理制作电子合同范本

  5、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执行的情况,双方应友好协商延期履行,协商不成或确实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约定条款,未尽事项,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6、本报价单一式两份,签字确认后即时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二、什么样的代理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6、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7、当事人主体不合格的合同;

  8、内容不合法的合同;

  9、由无效代理人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三、风险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风险代理合同,应该就具体问题约定清楚,并就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在合同中对付款义务产生的条件和情形应该列明,以免日后发生纠纷,对合同当事人产生不利影响,依据法律规定有部分案件是禁止风险代理的,因此当事人签订风险代理合同时应该查明是否存在禁止风险代理的情形,避免因为法律禁止条款导致签订的风险代理合同无效。

  2、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委托诉讼代理,委托人先不预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执行到位债权的一定比例付给代理人作为报酬。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回报;如果债权一旦执行到位,被代理人将按照约定的高额比例支付给代理人,对双方来讲都存在一定风险,所以称之为风险代理。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代理制作电子合同范本的相关内容,签订代理制作电子合同时,需要由双方针对合作内容协商一致,然后再签订,签订电子合同,也需要在双方完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签订才具备法律效力,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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