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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受理点的工作职责有哪些

2019-12-09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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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援助是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制度。读懂法律援助可以少走许多麻烦路,那么法律援助受理点的工作职责有哪些、法律援助是免费的吗?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法律援助机构:

  法律援助机构是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司法方面帮助的部门、机关。或者说是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及实施本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机构,统称"法律援助中心"。

  二、法律援助机构的职责有哪些:

  (一)负责受理、审查、批准公民法律援助申请,接收公安、检察院、法院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

  (二)组织、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

  (三)监督案件办理质量。

  (四)组织律师提供法律咨询。

  (五)开展法律援助宣传。

  三、法律援助服务是否收费:

  法律援助是完全免费的,法律援助机构和承办律师不得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和解答群众咨询中收取任何费用。

  四、法律援助申请范围: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因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离婚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9、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10、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1、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12、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提供法律援助。

  13、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详细为您整理的有关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受理点的工作职责有哪些、法律援助是不是免费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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