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不需要钱,只要公民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即可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获得法律服务,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是残疾人或精神病人,即使当事人不申请,司法机关也可要求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不需要钱,法律援助是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符合条件的公民可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依法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且不收费。找法网提醒您,当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是残疾人或精神病人时,司法机关可要求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
可以终止法律援助的情形有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等。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
(一)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
(二)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
(三)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
(四)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1.法律援助制度责任主体的明确性。
2.法律援助工作的统一性。
3.法律援助服务的无偿性。
4.法律援助范围的广泛性。
5.法律援助形式的丰富性。
6.法律援助实施人员的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