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不花钱,只要公民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就可以申请获得法律服务,而当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是残疾人或精神病人时,即使当事人不申请,司法机关也可以要求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不花钱,法律援助是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符合条件的公民可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依法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且不收费。找法网提醒您,当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是残疾人或精神病人时,司法机关可要求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
1.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需经诉讼或仲裁程序解决的案件应当已经立案;
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获得法律援助;
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1.法律援助是国家的责任、政府的行为,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它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对公民应尽的义务。
2.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为,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3.法律援助机构对受援对象减免法律服务费,法院对受援对象减、免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
4.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
5.法律援助的形式,既包括诉讼法律服务,也包括非诉讼法律服务。
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公证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