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民事纠纷一审胜诉,对方拒绝接受,上诉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已经三年了,一直在压力不审判,我能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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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服二审判决,可以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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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二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
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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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