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后一方想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和对方先行协商。协商成功的话,双方可以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双方签字后变更协议就生效了,那么,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去什么部门办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协议变更抚养权不需要去哪里办理,双方签订变更协议就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不在民政局。如果双方都自愿变更小孩抚养权,双方只要签订一个变更协议,表明变更的事实就行了,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的,可以到法院起诉变更。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不需要。一般来说,变更孩子抚养权是否需要公证由离婚夫妻自己决定的。《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于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去什么部门办理的相关知识,只要双方协议一致可以不用到有关部门进行办理,到公证处公证相关的抚养协议便可,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