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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哺乳期间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

2022-04-22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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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虽然是父母的自由,但为了保障孩子能够健康成长,应对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给付予以明确约定,那么,孩子哺乳期间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孩子哺乳期间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

  (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孩子哺乳期间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

  二、给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变更吗

  当然可以变更: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的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免除抚养费的情况,一种是有给付义务一方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另一种是抚养一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继子女的全部抚养费时,他方可酌情减少甚至免除给付义务。继父或继母自愿承担,他方则可减免,若不愿负担,则生父或生母仍应按原定数额给付。不能以抚养方再婚作为减少或免除给付的理由。

  三、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呢?

  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孩子哺乳期间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相关内容。综上,哺乳期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要结合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给付方的实际收入来计算。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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