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咨询

你好,我现在想离婚。 我有丈夫和一个女儿。 我想给女儿钱,我什么都不要。 我丈夫不给孩子。 如果你不希望我交抚养费,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9-10 06:25: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一方为外国人,离婚时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国内一方,应携带:
    1.本人的户口簿(户口卡上婚姻状况一栏应注明“有配偶”,未注明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集体户口须本人户口卡原件及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并加盖保管部门印章)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双方持有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双方应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二)外国人,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双方持有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双方应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 生活中,在离婚后一方不给子女抚养费的情况很常见,但这种情况是可以解决的。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
  • 一方不给子女抚养费的,可以去法院起诉,由法院对不给抚养费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还不给,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