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那个男人有个儿子。我们同意和他离婚,孩子的监护权归他。他家没人照顾,我从小把孩子带大,他只负责抚养费。前年没按时给,后来补了。然而今天,他因为各种原因推迟了。只是在我朋友告诉我他去年五月结婚的时候。现在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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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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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经法院或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且对抚养费已经约定好,若一方不给,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已经胜诉的可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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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