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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索赔私自签的协议书有用吗

2019-04-11 10:24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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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发生工伤后,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公司索赔。但是又很多人会觉得走法律途径太过于繁琐,浪费时间,私下协商解决就好。那么,工伤索赔私自签的协议书有用吗?工伤申请条件,是什么?工伤赔偿的程序,是怎样?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

  一、工伤索赔私自签的协议书有用吗

  职工在工伤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根据双方意愿可以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经调解员签字盖调解组织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应,私下签订的赔偿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应。

工伤索赔私自签的协议书有用吗

  参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十四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二、工伤申请条件

  1、已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

  2、已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

  3、到已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

  三、工伤赔偿的程序

  1、报案:(适用本地或异地工伤)

  (1)报案:发生工伤,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在12小时报

  (2)医院:发生工伤时,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对员工进行就近入院抢救,医院必须是镇级以上公立医院,或当地基本医疗认可的医院均可;就近入院抢救时,一定要盖上“急诊章”;

  (3)就医:就诊时需告知医生当时症状及发生的经过;

  2、就诊

  (1)病历:请保存好病历原件(盖上急诊章,不写工作单位);

  (2)发票:请保存好所有的发票原件,即医院的收费收据原件;

  (3)用药清单:如是门诊治疗,请在每次门诊交费后及时要求医院打印“用药清单”,并完好保存原件;

  (4)用药清单:住院治疗请在治疗结束后一次性打印“用药清单”(出院小结);

  (5)用药:请按医保用药范围,进口药不可报销;

  (6)诊断证明书:第一次就诊后,请要求诊断医生马上写“诊断证明书”,并保存原件(不写工作单位,只写伤者姓名即可)

  3、工伤申报、理赔手续的办理

  (1)诊断证明书(第一次入院时医生所开具的)原件;

  (2)事故说明书,伤者本人签名,手印;证明人一、二,签名,手印;

  (3)工伤员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医疗终结后凭《工伤认定申请表》、《诊断证明书》、医疗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属交通事故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填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5)工伤死亡的,凭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填报《死亡待遇申报表》。

  (6)职工因工伤亡,在市医务劳动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三十个至六十日内,轻伤在医疗期满后三十日内,由我司到清远社保办理申领待遇手续。

  (7)检查报告书:如有拍照检查,如:x光、ct等,请完好保存“检查报告书”原件;

  (8)注意事项:所有的病历、诊断证明书上不出现工作单位,只出现伤者姓名即可。

  4、赔款到帐

  (1)上述资料齐全后,由我司到清远社保办理申领待遇手续;

  (2)社保在收到理赔资料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做出理赔处理及转帐,并通知我司。

  (3)我司收到理赔款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转帐到用人单位。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我们可以得知,职工在工伤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根据双方意愿可以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经调解员签字盖调解组织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应,私下签订的赔偿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应。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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