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向您咨询一下我的伤情是否属于工伤。 上班吃完午饭,有半小时休息时间,在公司提供的活动室打乒乓球摔伤,韧带断了,公司有向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收到过劳动局的工伤认定书,去做了笔录,一段时间后收到劳动局的鉴定结果不属于工伤,我这边觉得在公司发生的,肯定是与工作有关的,为什么不算工伤呢?假如去吃饭走楼梯摔倒骨折,这也是与工作无关,性质差不多,这种算工伤吗?我想咨询一下你们,我这边需要上诉或者申请复议吗?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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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上班的时候,因为工作的原因受伤的,一般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建议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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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这是享受工伤待遇的前提条件;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如果不能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工伤待遇问题,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按工伤等级支付相关工伤赔偿金;工伤维权程序比较复杂,如果自己不熟悉,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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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可以认定工伤,认定工伤后,做伤残等级鉴定,需要法律帮助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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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