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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怎么上户口

2018-06-15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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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未婚先育、偷吃“禁果”或者婚外情等原因,想为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人越来越多。一位老太来到派出所,要给自己的孙子上户口,这可把户籍民警难住了:这个孩子是非婚生子女,是父母偷吃“禁果”后生下的,而且他的母亲已经神秘失联很久了,这可咋办呢?未婚生子怎么上户口?找法网小编为您解决。

  未婚生子怎么上户口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提到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此外,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二、未婚生子上户口流程

  首先应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些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也可以接受委托作出征收决定),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缴费的数额一般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确定,根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有所不同。社会抚养费原则上应该一次性缴纳,如果确有实际困难,可以书面申请分期缴纳。

  对于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发生在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部门按照现居住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生育行为发生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征收标准;生育行为发生时,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都没有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已经在一个地方缴纳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被再次征收。

  缴费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和缴费证明,就可以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派出所户籍科)申请登记了。

  注意:各地的地方规定及受理单位有所不一样,详细可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未婚生子的孩子上户口问题,法律上给出了解决的方案。其实未婚生子上户口的可以父母先领取结婚证再办理上户口,如果不能办理结婚证的,按照以上流程手续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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