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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务股东是否可以列为被告

2021-04-19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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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很多公司都会有公司的债务,公司的债务需要及时的偿还,不能够存在逾期的一些行为,如果存在于公司的债务逾期,往往会对公司造成一定的损失。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公司债务股东是否可以列为被告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公司债务股东是否可以列为被告

  (一)“滥用公司人格”的规定

  新《公司法》增加的关于“滥用公司人格”的规定,是指公司股东以自己的意志操纵公司意志,使公司成为傀儡,成为逃避债务、规避风险的工具。一方面,公司股东利用公司为义务承担者的主体身份,将公司的资产及相关资产恶意转移到股东名义下,实质上是把公司作为对付债权人索债的工具,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另一方面,公司股东将公司经营所得及相关资产全部转移至各位股东的行为,使公司实质上成为“空壳”,从而无力清偿债权人的欠款,妨碍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二)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特征

  针对这种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新《公司法》对于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这一新规定,对于保护债权人的权益,维护社会的正当利益以及确保公司设立的宗旨无疑会起到积极作用。它将促使我国公司制的完善和发展。人格否认制度旨在防止公司人格的滥用,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司法实践中,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具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公司已经合法取得法人资格。第二,公司的股东滥用了公司人格。第三,公司人格的滥用侵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第四,公司人格否认是一种对公司人格的个案否定。

  将经营所得及相关资产全部转移至其公司的各位股东名下,致使公司无力还债。这种做法属于恶意逃债的行为。自2006年6月29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六)规定,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公司债务股东是否可以列为被告

  二、法人代表的民事责任

  1、法定代表人没有尽到谨慎、勤勉、忠诚、保密等义务,要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可以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义务。

  2、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擅自以单位名义同第三人订立合同的,第三人不知道或不可能知道其超越权限范围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向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法定代表人同第三人相勾结,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与第三人一起向公司承担连带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4、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一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破产后的债务清偿

  1、首先需要偿还的是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然后是清偿欠缴的除上面一条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所谓的普通债权就是除了担保债权以外的一般债权债务关系。生活中经常见到的就是一个公司破产了,而资产在前面两项已经抵完了,供应商往往就没办法收取欠款。

  4、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公司债务股东是否可以列为被告的相关内容,公司如果债务逾期的话,会对公司的具体运行产生影响。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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