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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做担保是不是承认债务

2022-02-24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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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担保来说,担保是一种很常见的行为,我们在担保的过程中要符合担保相关规定,那么公司如果为他人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话,这种情况应该怎么样去认定为债务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公司做担保是不是承认债务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公司做担保是不是承认债务

  公司作为一种法人,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作担保人的,但是需要经公司的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需要在保证期间内承担保证责任。

公司做担保是不是承认债务

  二、一般情况下新旧股东都不用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一般情况下,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外债务承担责任,新旧股东均不用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作为法律拟定主体,有独立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利,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公司股权作为股权转让合同的标的物,由原持有主体向新持有主体进行流转,通常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等没有影响,公司仍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债权债务,新旧股东按照法律规定和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承担责任。

  三、特殊情况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一)禁止滥用股东权利及法人人格否定

  1、《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法》第六十三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实践中一般表现为: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

  (二)公司解散时未缴纳出资股东的无限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司做担保是不是承认债务的相关内容,债务的认定是有认定标准的,符合认定标准才能够认定为债务。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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