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对女性职工进行了特别保护,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聘孕期女职工,那么,孕期劳动合同到期单位可以不续签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不可以,怀孕女职工需要续签。
我国法律法规对孕期女工的权益都予以了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对女工的权益造成侵害,要受到相应的惩罚。
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满为止。
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提高劳动报酬或劳动条件、或员工拒绝续签劳动合同的,不属于非因自身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不属于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范畴。只有因为单位原因不能续签合同的,才属于非因自身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1、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
3、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该续签:
(一)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满,存在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公司不续签合同,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金。
在其他情况下,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
(一)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三)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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