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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家庭教师,我的妻子是一名私人教师。我们现在有一个女儿,但我们仍然想要另一个孩子。我们可以先离婚,然后我会让我的妻子怀孕,最后我们再婚。这会违反法律,还是你有什么麻烦?

离婚
2020-09-11 16:35: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时,人民法院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在处理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时候,其实往往就是按照处理婚生子女抚养权的规定进行。至于抚养权归哪一方,就要可能实际的情况如何。一般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
    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

  • 1、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婚姻关系之外的第三人所生的孩子,虽然男女双方之间不存在着合法的婚姻关系,但孩子和普通的婚生子女的权益是相同的。
    2、对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双方要进行协商,协商不一致的可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抚养权的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