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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新方式有哪些

2020-05-15 18:22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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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流转一般就是农业用地在土地承包期限内,拥有承包经营权的农户通过转包、转让、合作以及互换等方式手段出让经营权、保留承包权的行为,但是近年来也涌现了新的土地流转方式。那么大家知道土地流转新方式有哪些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土地流转新方式有哪些

  1、采用土地银行的方式

  在完成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试点地区,可采用“土地银行”的方式,实现农村集体土地指标的自由流转、质押和融资。这对于农户获取启动资金自营个体旅游项目和专业企业规模化获取土地用于开发大型旅游项目而言都具有现实意义。

土地流转新方式有哪些

  2、建立以土地股份为基础的合作社

  有条件的农村集体可以建立合作社,农户以承包的土地入股,进行股份合作。这样可以使土地集中经营、高效经营、形成规模化、产业化经营。

  3、土地置换、租赁、入股联营等

  对经济效益不理想的集体用地,可采取土地置换、租赁、入股联营等方式,统筹盘活这些存量集体土地。一方面可以解决旅游开发过程中,需要迁移部分农户的住宅、承包地的问题;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土地使用价值,集约化发展,便于个人或企业经营管理。

  土地对于做农业相当重要,这里再给朋友们多两点提醒:

  提醒之一,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两年内未开发,政府有权收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所有,休闲农业投资人拿地前,要注意考量自己的投入成本及开发时间。

  提醒之二,农田原则上不允许使用,可以用一般农田,基本农田强烈建议不去碰,但是项目对环境影响不大,遵循当地的发展规划,对当地的经济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时,对于农田的利用,当地政府一般是支持的态度。

  4、土地托管模式

  土地托管是指部分不愿耕种或无能力耕种者把土地托给供销社等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并由其代为耕种管理的做法。

  法律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土地流转新方式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土地流转包括土地银行以及建立以土地股份为基础的合作社等四种新方式。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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