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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免征个税的情形

2019-08-21 15:56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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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取得的收入,一般都是需要交纳个税的。在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时候,对卖方来讲,必然会涉及到收入的问题,因此原则上卖方是要承担个税的。个人所得税是一笔不小的费用,但二手房交易在某些情形下是免征个税的,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二手房交易免征个税的情形

  一、二手房交易免征个税的情形

  (一):满五唯一

  “满五”是指购房者拥有房屋的时间等于或超过5年。“唯一”是指业主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名下在该省份内,登记在房产局系统里的有且只有这一套房子。家庭成员一般来说指本人、配偶以及未成年的子女。

  实际交易中如何判断满五唯一:

  1、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者以契税票填发日期或房产证登记日期为准。

  2、已购公房:三种判断标准,下面三个条件只需一个满5年就算“满五”。

  (1)距房产证填发日期满五年;

  (2)距原始购房合同签署日期满五年;

  (3)距第一笔购房房款的银钱收据日期满五年。

  (五):继承房产

  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当事人双方免征个税。

  (三):无偿赠与直系亲属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当事人双方免征个税。

  (四):无偿赠与抚养人或赡养人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当事人双方免征个税。

  该情形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公证书(原件),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证明。

  (五):离婚分割房产

  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除4、5以上两种赠与情形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满五唯一与满二唯一的区别

  其主要区别如下:

  1、交税:

  符合满五唯一条件的房屋是不用交纳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的。而满二唯一中,只有满二是免征增值税的关键条件,即普通住宅无论是否唯一只要满足了满两年的条件就可以免征增值税了。满五唯一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满五不唯一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不满二则所有费用正常缴纳。

  2、定义:

  满五年唯一:房子是房产证或相关房屋证明(商品房的契税票,公房的银钱收据和购房合同)满五年,且是业主家庭在京唯一住房,根据税费管理规定,这类房屋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费。但是如果房子是非普通住宅的话,由于当时购买价格偏低,增值税额相对比较多。

  满二唯一:这是最近新出的名词,是因为最近国家税费调整,增值税改为两年为界限,满二唯一的房子可以减免一些增值税,但是需要正常交纳个税。但是由于购买时间较近,当时房屋购买原值相对比较高,差额的个税相对比较低,同是若房子为非普的话,差额增值税也会相对比较低。

  总之,满二唯一只是免征营业税,该交的个税还是要交的,而满五唯一可免双税。

  三、《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中将5年标准降为2年,具体如下:

  1、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2、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3、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通知自2015年3月31日起执行。

  以往,“满五唯一”中的“满五”是指房产证从出证开始计算,时间满五年或超过五年;“唯一”则是指业主在该省份内,登记在国土局系统里得只有这一套房子。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五种二手房交易免征个税的情形以及满五唯一与满二唯一的区别、《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中作出的调整,希望能够帮助到您。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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