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税费咨询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主是单位分的房,但是房产证上是单位名,注私有。请问如果不过户,写了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2019-05-24 11:52: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进行二手房交易前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购房者的注意。
    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__日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3、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
    很多二手房买卖的交易都不是一次性付款的,是分期支付,因此,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而同时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
    如果逾期则依照实际情况由违约方执行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4、必须注明二手房相关费用的交接时间
    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的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
    因为交接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同时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5、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时,必须有代理费明细单
    随着中介市场的不断完善,消费者逐渐认识到信誉好的经纪公司能切实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通过经纪公司交易的二手房比例在逐年增加,因此,经纪公司的代理费越来越受消费者的关心。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要求经纪公司明确写明代理费的用途。
    6、通过中介公司购房必须要求与房主见面
    经纪公司推出“收购”业务,因此出现“一房多卖”的违规操作,即经纪公司在收完一个客户定金后,还会带其他客户看房,最后谁出价高便卖给谁,不惜与第一个客户毁约。
    理由常常是房主不卖等经纪公司的免责条款,即经纪公司无需为其违约行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而交了定金的消费者只能忍气吞声。故本报提醒消费者,此时您应该行使自身权利,要求约见房主当面核实,就会揭穿其不轨行为。
    7、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会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 对于二手房这样的不动产来讲,要想获得其所有权,光是进行交房还不够,必须要到房管部门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然后领取房产证。一般二手房在过完户之后,房管局会给你一个取件单,上面有具体的领取二手房房产证的时间,有的地方是7到10个工作日,最长的也不过15个工作日,有的是一站式服务当天过户当天就可以拿到了。
    下来的新证是双证合一的,也就是所有权证和土地证都在一个证上。领产权证一定要房主自己领的,如果没有时间,也可以写委托书让房产经纪人代领。
  • 个人房地产这个概念是由个人与房地产2个概念组合而成,所以,要了解个人房地产这个概念就需要分别理解个人与房地产的含义。个人很明显是与集体相对的一个概念,在这里主要表明所有的意思。
    个人房地产就是指个人所有的房地产。所以,个人房地产理解的关键还是对于房地产这个概念的理解。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
    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又被称为不动产。房地产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建筑物、房地合一。在房地产拍卖中,其拍卖标的也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状态下的物质实体及其权益。
    而私有房屋,馨窝网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的定义,即私有房屋是指个人所有、数人共有的自用或出租的住宅和非住宅用房。通过比较上面的概念,就能发现他们的区别。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范围不同,个人房地产的范围明显比私有房屋大,私有房屋是个人房地产中的一部分。私有房屋单指个人房地产中的建筑物,也就是房子。而个人房地产除了建筑物之外,还包括土地使用权。
  • 单位产权二手房个人也是可以买的,只要房产资料齐全,可以了。使用权并不等于产权,只有当以自己的名字办理的产权证办理好后,从法律上自己才拥有了房产的产权。
      购买二手房应该注意检查原房主的产权证,产权是否清晰,是否准许上市销售;购房契税有没有交纳清楚;有没有被用作抵押或者贷款没有还清;土地的使用年限到什么时候结束;如果是单位集资房,土地收益金有没有交纳清楚;如果是单位或者集体的房产,更要注意出卖程序是否齐全合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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