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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需要的证明材料

2018-06-25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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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办理户口迁移是比较常见的,但是办理户口迁移是有一定的程序的,那么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时候,需要哪些证明材料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需要的证明材料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 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劳改、劳教人员注销户口,持逮捕机关、劳动教养机关出具的证明;

  8、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 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9、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10、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1、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3、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4、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5、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6、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7、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8、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此外,十六周岁以上者,在本市(市辖区)、本县范围内迁移的,应向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提交一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跨市(市辖区)、县范围迁移的,须提交二张大头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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