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咨询

2016年3月,我与一名男子同居。当地的风俗称为结婚。2016年10月,我生了一个儿子。因为那个人当时不理我等原因,我于2017年3月离家出走。现在,这名男子正在起诉要求退还当时的结婚彩礼。我有责任退还彩礼吗

离婚
2022-10-20 10:02: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或者办理结婚登记后尚未共同生活的或者因支付彩礼而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返还财产的
  • 法定的离婚退还彩礼的条件有:
    1、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彩礼必须退还;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 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起诉要求退还彩礼的,但是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才可以退还彩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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